市委政法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0-08-25 来源:市委政法委
政法委委员会议制度
市委政法委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主持,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政法委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议题主要包括:市委交办的需要政法委员会议传达、研究的事项;政法委书记决定提交政法委委员会议研究的事项;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各区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机关需要报经政法委书记批准的事项。
政法委委员会议由研究室负责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机关办公会议制度
机关办公会议是政法委机关行使集体领导职责的具体工作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由专职副书记主持,政法委机关及合署办公部门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或由各部门、各科室提出建议,报主持人审定。主持人可根据会议研究事项的需要,决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机关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机关党委会议制度
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宣传、保卫、青年委员。主要任务是: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督促各支部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审议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等事项。机关党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全体委员参加。主持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机关党委会议由政治处负责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委机关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到两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班子成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级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由政治处负责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并将会议情况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由政法委机关及其合署办公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内容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中心工作来确定。主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调研与专题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年底按规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
中心组学习由政治处负责收集学习资料、会务组织和会议记录。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政法委机关及其合署办公部门的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实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值班备勤制度
重大节日、中央全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全省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政治活动及敏感日期间,实行值班备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