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8-25 来源:市委政法委
工作职责
政治处负责研究掌握和统筹协调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指导和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法委机关党务、纪检、人事、工会、妇女、计生等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
(一)制定《政法委机关年度政治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组织各部门、科室开展政治学习,及时掌握学习情况。
(二)根据上级部署,确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制定教育实施方案。
(三)掌握全市政法队伍思想现状,一般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政法队伍思想形势分析会,提出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的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
(四)编辑政法委机关宣传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经验和好人好事。
组织人事工作
根据人员及职务变动情况,核准人员编制和职数;办理机关工作人员调转任、录用、聘用工作;组织机关人员的推荐考核、考察、任免、轮岗工作。
(一)公务员录用。制定年度录用计划,报人事部门审批;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报考本单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办理录用人员报批手续。
(二)推荐考核。制定推荐考核工作的方案;向人事部门提出使用职数空缺的申请;组织候选人资格初审、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资格审查、拟任人员公示等工作。
(三)协管干部。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考察任用工作。
(四)工资工作。每月20日前,根据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变动和工资正常晋升、人员增减、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等情况,及时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应的变动手续。做好工资软件升级和每月工资单的发放工作。
(五)警衔工作。
工、青、妇、计生工作
(一)每年年初在征求本委各部门、各科室和各区政法委的意见基础上,拟定全市政法委系统年度文体活动计划,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及时传达市妇联会议(文件)精神,主动关心妇女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掌握本委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申报本委计划生育奖。
福利和老干部工作
(一)审核、办理本委人员的请休假手续,及时备案。
(二)组织本委处级干部疗养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的体检工作。
(三)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病住院情况,做好探望慰问工作。
(四)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慰问工作。
(五)做好因私出境证照的收缴、领取、登记造册工作。
(六)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12号市府大院2号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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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337853
联系人: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