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8-25  来源:市委政法委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政法委机关的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机关会务、档案、保密、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等工作。 

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收到接待任务的指示或通知,应立即向主管接待工作的领导报告,尽快拟定接待计划,主要包括:领导或来宾姓名、职务、来访时间、活动内容、日程安排以及本委迎送的领导、陪同人员、接待地点、时间、接待场所、联络方式、车辆配备、就餐地点、住房安排、返程票务办理等内容。

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的主要流程包括:收集、整理、鉴定、装订、保管、统计、利用、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要严格验收,认真登记,及时分类整理。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登记和注销工作。注意收集档案综合利用方面的情况反馈。

(四)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案卷丢失、损坏、褪变等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采取相应抢救措施予以解决。

(五)及时对应销毁档案进行登记造册,拟定销毁报告,报委主管领导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档案干部和指定的监销人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信息收集

收集掌握全市政法工作部署、专项行动、重要工作及中央、省、市领导检查视察政法工作等情况,及时整理上报。

文印工作

(一)文印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部门、科室开展文印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文稿印制按照缓急程度来进行,特急件应立即印制,急件1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毕,普通件3个工作日内印制完毕。

(三)印制文稿后及时整理、装订。

(四)文印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透露密级文件内容。

采购工作

(一)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优先购买价廉质优的商品或接受费用低的服务。

(二)各部门、科室需要购买货品或者提供维修服务,应拟定月度、季度采购计划或提出维修需求,并提供经委领导批准的拟采购货品、维修工程或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供货时间、资金来源等有关资料送办公室。

(三)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科室按需到办公室领取。各部门、科室需要购买办公用品,要填写《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用品需求清单》及《审批表》,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参考市场价格,选择适合的品牌,并预算总费用开支,拟定采购计划。

(四)需要由政府采购的物品,由办公室填报有关资料报市政府采购办。

(五)办公室负责对采购的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定实际费用,按规定结算付款。

财务管理

(一)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委机关及其合署办公部门的财务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要按照量入而出、保证重点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开支。

(二)经费开支审批权限。

(三)会议经费开支审批。

(四)接待经费开支审批。

(五)支票领用审批程序及现金管理。

(六)报销凭证。

(七)医疗费报销。

(八)差旅费报销。

 

办公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12号市府大院2号楼10   

电话:0757-82366116 

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337853 

邮箱:fszfw-yjs@foshan.gov.cn 

联系人:陈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