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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建群租房消防示范点 发挥普及示范改造作用

发布时间:2018-01-02  来源:佛山日报

  

尼教村群租房安全示范点加装有消防球(感应干粉式),一旦电动车起火,装置能够马上自动喷粉灭火。/高明公安分局供图

  高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近日分别组织约谈“六类场所”消防负责人,加强责任人消防法律责任意识。/高明公安分局供图

 

  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高公宣摄影报道:近日,荷城尼教村群租房改造完成,成为首批建成的群租房消防安全示范点。此外,高明公安分局组织约谈“六类场所”消防负责人,明晰消防主体法律责任。

  据介绍,针对高明区群租房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的问题,区消防大队、防火大队以及镇街派出所共同努力,建设了群租房消防安全示范点,尼教村群租房成为首批建成的群租房消防安全示范点。

  据了解,尼教村群租房消防安全示范点针对群租房经常存在的安全隐患作了重点的示范性改造。比如,在楼下设置了独立的电动车充电房。该充电房配置了漏电自动断电开关和PVC阻燃线槽,防止充电时漏电或短路起火。充电房用实墙与主楼分隔,并加装有消防球(感应干粉式),一旦电动车起火,装置能够马上自动喷粉灭火。

  此外,尼教村群租房安全示范点还配置了灭火器、烟雾感应器、自动喷淋装置,能够在发生小型火灾时,对初起火灾进行报警和扑灭。

  当发生大型火灾时,群租房示范点内配备了逃生窗和逃生绳,让居民能及时逃生。畅通的顶楼通道也让无法及时下楼疏散的高楼层的住户开通了生存通道,居民只需逃上屋顶就等待救援即可。

  高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安排群租房房主参观示范点,能够让房主明晰群租房重点消防隐患区域,明确消防安全标准,真正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下一步,高明公安分局将引导各房主根据实际情况,核对标准加快群租房消防改造工作。

  除此之外,针对包括群租房等“六类场所”消防问题,高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近日分别组织约谈“六类场所”消防负责人,加强责任人消防法律责任意识。约谈会上,各派出所分别通报了近期开展消防检查相关情况,详细传达了“六类场所、十项必查”和“八个一律”等相关工作要求,并与各辖区“六类场所”消防责任人签订了《六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和《消防安全告知函》。

  名词解释

  六类场所

  指小档口、“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六类场所是目前消防安全方面最为主要的风险点和危险源,火灾隐患相对集中,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风险较高。

  十项必查

  1.安装漏电保护开关;2.落实电线套管措施;3.确保紧急逃生通道畅通;

  4.做好住宿场所与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物理防火分隔;

  5.坚决搬离违规住人;

  6.清理建筑内部违规停放或充电的电动自行车;7.拆除木质阁楼;8.拆除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建筑内易燃装修材料;

  9.明确群租房消防管理责任;

  10.施工现场落实消防安全保障。

  八个一律

  1.凡是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一律查封并断电;

  2.凡是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一律查封;

  3.凡是出租房屋达不到人均居住面积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有明显现实危害的,一律采取清退、查封等措施;

  4.凡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阻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查封;

  5.凡是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瘫痪、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一律查封;

  6.凡是违规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倒灌液化石油气,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一律采取搬离、停用等措施;

  7.凡是涉及管辖区域交叉、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明确管辖关系和责任;

  8.凡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