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图书馆开展趣味普法讲座,向市民传授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佛山日报

高明区图书馆公益讲座“高明讲坛”邀请律师开展普法讲座。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摄影报道:前日,高明区图书馆公益讲座“高明讲坛”邀请律师,通过贴近生活的趣味案例,开展普法讲座,向市民传授法律知识。
开车路上遇到熟人,好意施惠顺风车,不料发生车祸,车主是否应该担责?帮人买彩票变更了号码,使得原本能够中奖的彩票反而中不了奖,买彩票人是否应该赔偿……
前日,高明区图书馆“高明讲坛”邀请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伦嘉泳、佛山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周世杰,为高明市民以《律师话你知——常人不知的法律雷区》 为题,开展普法专题讲座。讲座中,律师以市民身边日常遇到的小事为案例作法律探析。
“真没想到生活中那么多法律应用,让我对法律方面增加了不少兴趣。”参加讲座的初二学生廖思琪表示,包括讲座中提到的老婆和妈妈掉下水先救谁、银行卡被盗应该如何及时保留证据挽回损失等题材,都十分有趣并且贴近生活,让普法讲座变得津津有味的同时,还具有很大的实用性。
“与以往一些生硬的法律条文讲授讲座不同,本次讲座选取的题材十分贴近市民日常生活,而且注重趣味性和实用性。”讲座主讲者律师伦嘉泳表示,趣味性和贴近性的增强,能让听众提升学法普法的兴趣。
伦嘉泳表示,该场讲座目前在我市已举办到第二场,接下来还将计划到其他区开展。在原有案例的基础上,讲座还将增加具有时效性的时事热点案例,提升讲座的吸引力,加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普及。
“接下来,高明区图书馆还将增加普法类型的讲座等其他活动,从参与者的角度出发,让市民所听即所需。”高明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明讲坛”计划从图书馆走进社区、街道、农村、军营、企业、学校等不同的阵地,针对不同的受众,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的普法讲座。
据了解,“高明讲坛”是高明区图书馆策划、承办的公益讲座,以“传播科学思想,解读热点话题,引领文明潮流,共享精神财富”为宗旨,2006年开坛至今已举办讲座220余场。
案例回放
开车路上遇到熟人,好意施惠顺风车,不料半路出车祸,车主是否要担责?
张某驾驶途中遇见好友范某,范某以顺路为由搭乘了张某的车子。不料在行车途中,由于张某疲劳驾驶,注意力不足,导致车辆撞上了路边花圃,造成车辆受损、范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对此,范某的受伤,张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尽管好意施惠是一种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不会产生违约责任,也不会产生信赖利益赔偿,但好意施惠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原则上仍应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驾驶汽车因疲劳驾驶,致使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范某明知张某疲劳驾驶仍继续搭乘,且未尽适当提醒的义务,对事故发生负次要责任。
范某搭乘上张某的汽车后,作为附随性义务,张某即有义务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措施,把范某安全送达目的地。范某无偿搭乘张某车辆造成人身受损,可以依据过错责任要求张某承担侵权责任,但因为张某没有故意成分,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作为好意施惠的顺风车搭乘,搭乘人员上车后,司机即有安全送其到达目的地的义务。途中若因自己的重大过错造成搭乘人的损失,也应负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