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法庭成功将一宗致人一级伤残赔偿积案执结完毕
发布时间:2017-10-13 来源:珠江时报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韬远 通讯员 伍雨峰 谭金宇 邱霖静:10月9日,一面锦旗送到了顺德法院乐从法庭,当事人紧紧握着执行法官伍雨峰的手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坚信法律,我等到了!”伍雨峰认出了来人,这是王芳芳,一个月前曾与她一同前往湖南,成功将一宗纠缠了13年的积案执结完毕。为了能够及时结案,伍雨峰他们曾迎着台风“天鸽”,横跨两省,行程3000里,奋战四昼夜,终于追回30.5万元赔偿款。
一级伤残后却难获赔
2004年5月5日,唐大在顺德购买了一批家具,雇请邵雨驾车将家具从顺德运送到湖南。次日,唐大雇请李一等人一起将家具装车。然而,在送货前往湖南的路上,却发生了车祸。因邵雨在装货期间违规人货混装,车祸导致李一一级伤残,事发后交警认定邵雨负全责。
邵雨与李一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李一及其母亲何静遂向顺德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邵雨向李一、何静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61439.31元;车主罗翠翠和实际支配人曹文承担连带责任;唐大须在361439.31元的款额范围内与邵雨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唐大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邵雨追偿。
因邵雨等人均没有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李一、何静两人于2005年11月向顺德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拍卖处理了事故车辆,得到赔偿款项32500元,并出差到湖南永州、资兴等地进行执行,但最终只扣划到唐大的存款7413.38元。
在执行到位39913.38元后,因被执行人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顺德法院于2006年8月依法对该案中止执行。
13年后再次跨省追偿
李一的妻子王芳芳(委托代理人)一直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的追偿,十余年后,王芳芳听说唐大在湖南郴州开办商场,便再向顺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8月23日清晨,伍雨峰带领法警张健成、申请执行人王芳芳等一行五人在台风“天鸽”中,冒雨驱车前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执行。
到了资兴,伍雨峰首先到资兴车管所对律师提供的三台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并查封,随即前往有可能有收获的银行进行现场查控。果然在建设银行资兴支行查到唐大的2.8万元,并立即冻结。
资兴法院也为该案进行立案登记,通过网络将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第二天一早便查到被执行人罗翠翠在工商银行郴州南塔支行有5万元的定期存款,伍雨峰当即要求资兴法院在系统上将这5万元进行冻结。8月24日,伍雨峰一行赶往邵雨的户籍所在地,几经周折联系到邵雨的父母,并让其传话要求邵雨到资兴法院处理问题。
有举报人提供线索称,唐大已在资兴做办公家具生意多年,可以带他们去唐大的经营地。到了唐大的卖场,伍雨峰利用其湖南人的口音特点,顺利地跟在场的唐大老婆谈上了生意,并假托是朋友介绍来找唐老板购买一批办公家具、具体要与唐老板面谈为由要求见唐大。唐大老婆当即打电话叫唐大到卖场。很快,唐大出现在卖场门口,被法警抓个正着。
最终追回30.5万赔偿
伍雨峰将唐大拘传到资兴法院,唐大表示愿从人道主义出发拿出5万元了事。伍雨峰认为,将其拘留15天,或对其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立案,或许能对他起到震慑作用。于是果断宣布拘留,将唐大戴上手铐准备送往拘留所。
唐大看事态不对,终于松口,与王芳芳达成了和解协议:唐大一次支付赔偿金2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唐大的执行,对唐大的执行以执行完毕结案。同时,罗翠翠被冻结的5万元存款也扣划成功。
在伍雨峰一行准备返回顺德时,邵雨的哥哥邵云到资兴法院,称其代表邵雨及另外两个被执行人的意愿,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结案。经过一个上午的艰难谈判,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邵云代表被执行人邵雨、罗翠翠及曹文一次性赔偿申请执行人5.5万元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邵雨、罗翠翠及曹文其他责任的追偿,并就本案向法院申请以执行完毕结案。
至此,这桩13年前的积案,在粤湘两省法院的联动执行下终于案结事了。